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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院长职责

时间:2013年06月05日信息来源:市福利院 字体:

一、领导分管部门质量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制定。

二、组织、指挥、协调、监督、控制分管部门的工作,确保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。

三、提高分管部门干部、员工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四、负责与分管业务有关的制度建设。

五、预防所属部门出现重大工作差错。

六、主持分管部门的改进工作。

七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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